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解释,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 。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 。
【死缓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呀】
一、哪些情况会被判决死缓限制减刑
根据有关的规定,以下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限制减刑:
1、累犯;
2、因故意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等 。
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人身危险性等情况,作出限制减刑的决定 。如果被告对死缓限制减刑不服的,一审可以上诉 。
二、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
对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仅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只有对符合该情形的案件,并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的,才可以考虑同时限制减刑 。因其他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一律不得限制减刑 。刑法同时对限制减刑作了严格规定,不仅规定了较长的刑罚实际执行期,而且规定不得假释,使之与一般死缓犯可以减刑、假释明显不同,从而缩小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在严厉性上的差距 。
司法实践中,一些案件被告人往往同时具有法定、酌定的从严和从宽处罚的情节 。对此,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起因、动机、目的、手段等情节,犯罪危害后果,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因素,决定总体上从严,或者总体上从宽,依法作出罚当其罪、效果良好的裁判 。对同样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也要注意对特殊累犯、同种犯罪累犯特别是暴力性犯罪的累犯应充分考虑适用限制减刑,因为这些累犯的人身危险性更大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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