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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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合管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服务作用 , 坚持“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预防和减少新冠病毒感染重症发生,确保疫情防控“迎峰转段”平稳有序,现就当前做好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通知如下:
一、筑牢织密基层保健康防线
各级联防联控机制要加强统筹协调 , 加大组织调度 , 落实资金保障 , 畅通保供渠道,组织集中采购,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药品、设备配备到位,必备药品器械直达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要关心关爱基层医务人员等疫情防控一线人员,通过科学安排班次轮换、临时招聘、组织二三级医院下派、互助支援等方式,确保基层医务人员在岗率和基本诊疗服务秩序 。要按照服务人口15%-20%的标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齐配足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的中成药、退热药、止咳药及抗原检测试剂盒配备,确保机构可用量始终保持在2周以上 。各地根据实际 , 适时将治疗新冠病毒感染小分子药配送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院指导下可开展社区医疗救治 。强化发热诊室建设,按照标准配齐相关设施设备 。在规模较大的居民小区或村以及公共设施内,要通过设置流动服务点等方式,方便居民就近获得医药健康服务 。
二、强化重点人群包保联系
县(市、区)要加强基层人力组织调度,强化街道乡镇政府责任,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组织动员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通过包片(村)、包户、包人等方式,明确网格内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联系服务包保团队 。参与包保团队工作的人数要与所联系服务的重点人群数相匹配,每个团队至少指定1名医务人员提供专业指导 。各地要为高龄老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和困境儿童发放“健康包”,包括一定数量的退热药、止咳药、感冒药、抗原检测试剂、口罩、消毒用品等 。要特别关注空巢(独居)老人和仅与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老年人,加强日常联系 。
三、主动做好重点人群动态服务
发挥家庭医生联系群众和主动服务作用,利用云服务、电话、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或上门随访等面对面服务方式,做实红黄绿色标识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做到“六个落实到位”: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明确各社区网格包保团队落实到位;完成三类重点人群调查分类并建立台账落实到位;把机构和家庭医生24小时联系咨询电话告知到重点人群或家庭落实到位;通过多种方式对黄色、红色标识重点人群每周联系分别不少于2次和3次落实到位;动态掌握红色标识重点人群基础疾病情况和健康状况落实到位;对重点人群感染新冠病毒或基础疾病加重等情况时及时指导处置落实到位,对红色标识感染人员立即指导就诊转诊,对黄色标识感染人员加强对症用药指导,每天进行健康监测,症状持续加重或经评估不适宜居家的及时就诊转诊 。
四、扩大吸氧和血氧监测服务
各地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配备数量适宜的氧气袋、氧气瓶以及制氧机等设备,确保能够及时为门诊患者、居家治疗患者及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氧疗或氧气灌装服务 。增加指夹式脉搏血氧仪(以下简称指氧仪)配备数量,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0个以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至少配备2个以上,及时为就诊和住院患者开展血氧饱和度监测 。要为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重点人群包保团队、养老机构、福利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指氧仪 , 满足巡诊监测、访视监测、就地监测需要 。各地要积极组织为65岁以上有新冠病毒感染重症风险且行动不便的重点人群发放指氧仪,指导居家自测血氧饱和度 。
五、充分发挥中药治疗作用
坚持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并用,加快“三药三方”等中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配备和使用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和用药习惯,组织研究确定一批适合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的中药协定处方,针对新冠病毒感染常见症状,分类提出中药治疗方案,因地(县、乡、村)制宜,辨证施治 。抓住“早”“快”的原则,让中药在新冠病毒感染初期尽早介入治疗,及时遏制轻症病人向重型、危重型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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