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需要登记吗


哪些情况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需要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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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分析:

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是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的 。
【哪些情况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需要登记吗】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 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
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 , 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 。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 。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 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 。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 。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外国登记的,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的 , 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 , 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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