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的司法解释 拒执罪司法解释全文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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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分析:

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是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 , 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
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 , 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 , 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 ,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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