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58条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总则58条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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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58条是怎样规定的】根据《民法总则》第五十八条 ,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 , 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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