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都,城,邑,地等地名命名和划分有什么规则吗( 三 )


古代的都,城,邑,地等地名命名和划分有什么规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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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的地理总志如《舆地纪胜》、《方舆胜览》、《读史方舆纪要》、元明清《一统志》等均有“因山为名”的大量记述,因已普及,故不缕述 。
三、“因水为名”原则
东汉刘熙《释名·释州国篇》:“兖州,取兖水以为名也”;常璩《华阳国志·汉中志》: 汉中郡“因水名也”,沈约《宋书·州郡志二》寻阳太守:“寻阳本县名,因水名县” 。这些都是“因水为名”原则的雏形 。
郦道元在此基础上向前发展一步,提出了“因水为名地”、“藉水以取名”的说法,《水经·河水注四》:通谷“或说因水以名地也”;《沁水注》:“沁水以迳沁水县故城北,盖藉水以名县矣”;《寇水注》:“余按卢奴城内西北隅有水,渊而不流,南北百步、东西百余步,水色正黑,俗名曰黑水池 。或云水黑曰卢,水流曰奴,故此城藉水以取名矣”;《渠水注》也说:“渠水于此有阴沟、鸿沟之称焉,项羽与汉高分王,指是水以为东、西之别,苏秦说魏襄王曰‘大王之地、南有鸿沟’是也,故尉氏县有波乡、波亭、鸿沟乡、鸿沟亭,皆藉水以立称也”;《耒水注》:“耒阳,旧县也,盖因水以制名” 。郦道元的这些思想,为“因水为名”的原则定了型 。
古代的都,城,邑,地等地名命名和划分有什么规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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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明确地将它归纳为一般普遍意义上“因水为名”原则的,则是唐朝的事 。《后汉书·冲帝纪》:“护羌校尉赵冲追击叛羌於颤阴河”,唐李贤注:“凉州姑臧东南有颤阴县故城,因水以为名” 。杜佑《通典》卷一八三费州:“後周始置为费州,因水为名” 。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卷三泾州:“后魏太武神 三年於此置泾州,因水为名”;卷九濠州:本西楚州,“隋开皇三年改为濠州,因水为名”;卷一五洺州:“周武帝建德六年,於(广平)郡置洺州,以水为名”;卷二九永州:“隋文帝开皇九年平陈,置永州,因水为名”;卷三三渝州:“然则巴国因水为名”;卷三三合州赤水县:“因水为名”;卷三三普州安居县:“本周柔刚县,因山为名;隋开皇十二年改为安居县,因水为名” 。总之,“因水为名”在《后汉书》李贤注、《通典》里各出现了一次、在《元和郡县志》中出现了六次,“以水为名”在《元和郡县志》中出现了一次,可见到唐朝中期此原则已得到最终完善并被熟练运用了 。唐末樊绰《云南志》卷二:昆池“在柘东城西……水阔二丈余,清深迅急,至碧鸡山下,为昆州,因水为名也” 。僻在云南一隅尚且如此,可见到了唐末,使用“因水为名”原则已很普遍 。
与“因水为名”相同的“因川为名”原则,也是《元和郡县志》才有的,如卷三丹州义川县:“后魏文帝大统三年置义川县,属义川郡,因川为名”;卷一五泽州陵川县:“隋开皇十六年于此置陵川县,因川为名”;卷三0思州务川县:“隋开皇九年置,因川为名” 。“因川为名”是“因水为名”的派生,两者相辅相成,说明这类原则的应用具有广泛性 。
古代的都,城,邑,地等地名命名和划分有什么规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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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宋代,《太平寰宇记》中不仅有“因水以名”(卷三二、五四、五八等)、“因川为名”(卷三五、七九)、也有“因水为名”(卷二九、三二、五四、一一三、一二八、一六七)、“因水得名”(卷二九)、“取水为名”(卷一三四)、“以水为名”(卷五八、一0七、一三八)、“因水立名”(卷一0三)等说法,说明这条原则在宋代已渐趋普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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