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都,城,邑,地等地名命名和划分有什么规则吗( 六 )


七、“以形得名”原则
中国的文字,有相当一部分起源於原始的像形图案,所以早在甲骨文中便不乏像形地名之例;可是最早论及地名以像形得名原则的,要迟至东汉末年的刘熙 。《释名·释山篇》:“石载土曰山且山且 ,胪然也;土载石曰崔嵬,因形名之也” 。清人毕沅疏:“捷卢若锯牙,然石之载土正似之” 。
对于像形地名,郦道元并不以记载为满足,而是努力将它归纳为普遍性原则 。如《水经·巨马水注》:“涞水又迳三女亭西,又迳楼亭北,左属白涧溪,水有二源,合注一川,川石皓然,望同积雪,故以物色受名”;《洛水注》:“休水……北历覆釜堆东,盖以物象受名矣”;《江水注二》:“江水又东历荆门、虎牙之间,荆门在南,上合下开,闇彻南山;有门像虎牙,在北,石壁色红,间有白文,类牙形,并以物像受名”;《三艮水注》:“裴渊《广州记》(番禺)城北有尉佗墓,墓后有大冈,谓之马鞍冈 。秦时占气者言:南方有天子气,始皇发民凿破此冈,地中出血,今凿处犹存,以状取目,故冈受厥称焉” 。要之,“物色受名”、“物像(象)受名”、“以状取目”是郦道元对像形地名原则的最好总结 。《舆地纪胜》继承了前代这一原则,卷五平江府·景物:“丹霞坞,在吴县横山亭旁,有五坞,曰芳桂、曰修竹、曰飞泉、曰丹霞、曰白云,皆因其物象以名之” 。
《方舆胜览》最终完整、简洁地总结了像形地名的命名原则,卷一0邵武军:鸡笼山“在邵武县西,以形得名”;卷一一建宁府:鸡笼山“在城东北五里,又有马鞍山,在城东北三里,皆以形得名” 。
“像形”一作“形像”,明末徐霞客对此有所领悟 。例如桂林的象鼻岩、水月洞,他认为“盖一山而皆以形象异名也” ;又如桂林城东“是山名老虎山,是洞名狮子口,以形也” ;再如云南大姚县方山:“此方顶之山,犹在金沙(江)之南也,其山一名方山,象形;一名番山,以地”。在这里,徐霞客指出了地名命名的“以形”、“形象”、“象形”原则,所指均为一事 。《大明一统志》还在多处指出了“以形似名” 。
八、 以姓氏、人物为名的原则
古代以姓氏、人物为地名者夥矣,班固、应劭、郦道元、李吉甫尝论之,然终未有涉及此原则之一者 。此原则之归纳,盖自宋始 。《太平寰宇记》卷九滑州:“山阳故城,魏兖州刺史山阳公所筑,城因人以立名”;卷二六咸阳县周氏陂:“汉太尉周勃家在陂,其子亚夫有功,遂赐此陂,故地以氏称之” 。“因人以立名”、“地以氏称之”系此原则最初之归纳 。《大明一统志》则将它归纳为:“因姓得名”。明人郭子章对历代以人物为名的政区地名实例均有淋漓尽致的讨论,并在多处总结过它的命名规律 。其《郡县释名·广东序》:“程 不过一乡之士而邑名程乡,潘茂不过一节之士而邑名茂,名令粤世勉强 。为善者,皆得如严、如袁、如任丘、如清丰也” 。具体地,他说“北直隶以姓名名县惟任丘、张清丰二县”,在广东潮州府程乡下云:“隋置,以程 行谊化于一乡,故县名程乡,水名程江,如严州、袁州、任丘、清丰、乌程、茂名之类是也”,在高州府茂名县下云:“晋名,邑人潘茂得仙,因以名县”,又在高州府下云:“俗谓唐高力士是其州人,州以力士名,非也,唐之前已名高州矣 。子陵擅严、袁京重袁;力士何人,得擅此名耶?” 在他看来,用以命名的人物,须是有益于乡邦教化的名贤,像程 、潘茂这样终究勉强,而高力士是宦官,哪有资格以他的姓氏来作地名?表现出他对宦官的蔑视与仇恨,这恐怕与明朝的宦祸有关 。他不仅论述名贤,还注意到宗教人物也与地名有关,曾在广西全州下写道:“宇内郡县以贤人名者,如严属子陵,袁归袁京,程乡以 ,霍叔名霍,任丘、清丰皆数见,而潘茂名邑、全真名州,释、玄二氏亦擅名土地,岂其教亦有必不可磨灭耶?” 将人物地名作如此淋漓尽致的总结,以前不曾有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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