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男子当街捅杀女子案将开庭:起诉书披露其还预谋电杀另三名前同事( 三 )


2022年11月4日凌晨3时许,黄某南曾嵌入该公司值班室用手机相机拍下相关出勤表 , 通过该表掌握A、B、C等三人的作息时间以便作案 。
2022年12月9日下午,杀害陈某萍后 , 黄某南开其电动车逃到湛江市麻章区 。起诉书披露,在逃亡过程中,黄某南进行换装,并驾驶提前停放好的汽车先开到麻章区政通西路取出其提前藏放在该路边一草堆处的上述自制电人工具及尖水管放上车,后驾车前往遂溪县去电死同事A、B、C三人 。
黄某南驾车于当晚到达遂溪县北坡镇后 , 认为原准备的电人工具的电线不够长而不便取电作案,因此在某商店购买了一根电线接驳延长了原电线 。之后 , 黄某南将车停在北坡镇附近小路休息,并设其手机闹钟为次日12月10日凌晨1时,待凌晨1时后再继续开车前往遂溪县趁A、B、C熟睡时按上述预定作案方法电死或用水管刺死该三人 。如当晚D值班,则也顺带杀死D,如果是其他人值班,则视是否得罪过其而确定是否杀该人 。
黄某南在北坡镇附近小路等待作案期间,公安机关确定了黄某南是杀害陈某萍的犯罪嫌疑人,于2022年12月9日晚23时许,联系黄某南的胞姐黄某某通过微信规劝黄某南自首,黄某南同意并约定回麻章车站门口处自首,因而中止了杀害A、B、C等人 。
陈咏琪表示,案发后,他们和黄某南的家属没有联系过 , 只知道黄某某的父母年纪很大了,他还有一个姐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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