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一般开庭几次

【债务纠纷一般开庭几次】

债务纠纷一般开庭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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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可以根据当前的案情 , 自己来决定开庭几次 , 只要不超过审判期限就行了 。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包括: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 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 , 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 , 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 , 证人作证 , 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 , 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 , 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 , 还可以进行调解 , 调解不成的 , 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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