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者讲述吴谢宇案二审细节:他全程都在求生,听到母亲生前日记哭泣


【旁听者讲述吴谢宇案二审细节:他全程都在求生,听到母亲生前日记哭泣】福州中院公告 。摄影:杨峰
19日下午2时44分,福建高院发布消息称 , 二审庭审中 , 围绕上诉人吴谢宇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 , 法庭组织检辩双方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上诉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 , 择期宣判 。2时55分,一辆囚车从福州中院离开 。随后吴谢宇的辩护人也从法院走出 。
吴谢宇母亲日记被质证
李先生称,二审庭审过程中检辩双方在质证辩方要求质证的吴谢宇母亲日记这一证据时,出现激烈交锋 。辩护人以该证据指出吴谢宇母亲非常悲观、内向,不善于交流,她的处事方式、生活态度和情绪状态,导致整个家庭非常压抑 。日记里可以看出他母亲生前的一些心理精神状态,可以跟吴谢宇自述的作案动机相互印证 。
李先生记得,听到辩方律师当庭读出母亲日记中摘选的多段内容时,吴谢宇情绪特别激动,一度哭泣 。吴谢宇说他之前从来不敢说他妈妈怎么样 , 听到日记之后,想把原来不敢说的东西说出来 。吴谢宇称,他小时候曾被带一个母亲不允许的朋友到家玩,被母亲发现后,母亲没有打他而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和抓自己的头发,“母亲越气就越打自己,说儿子怎么这么不听话 。”这种记忆让吴谢宇非常恐惧,一辈子都没有忘记那种感觉 。
检方要求中止辩方律师继续阅读日记内容,称日记与本案无关,且涉及个人隐私 。辩方律师坚称,该证据与案情有重要关联 。主审法官综合检辩双方意见后,要求双方在庭后对该证据交换意见 。
辩方申请对吴谢宇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据李先生回忆,吴谢宇辩护人在庭审中花大篇幅陈述了申请为吴谢宇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提交了三份由专业机构对吴谢宇手写书信、吴谢宇到案后的供述等材料分析得出心理鉴定意见 , 指出吴谢宇可能存在精神问题 。辩护人称吴谢宇可能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是一种合理怀疑 , 如果没有经过精神病鉴定这个程序 , 死刑判决在程序上就漏掉了一些环节 。对此检方则认为,吴谢宇的精神状态没什么问题,也不需要做精神病鉴定 。
李先生称,主审法官对上述情况听取检辩双方意见后,未明确表明态度,“法官说这个事情他们听到了 , 记录在案 。”
5月19日下午庭审结束后,吴谢宇的姑父向封面新闻采访人员表示,知道开庭,吴谢宇父亲一系的亲属赶到了福州,希望参加庭审旁听,但未能进入庭审现场 。对于吴谢宇的求生诉求 , 吴谢宇的姑父表示,“他还很年轻,我们没有办法,不想让他死,但是会等法院的判决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吴谢宇父亲一系的亲属在该案一审前曾联名为吴谢宇求情,希望给他改过的机会,本案中的7位被诈骗受害人中的4位在一审时出具了谅解意见 。
2020年吴谢宇案一审时,吴谢宇的舅舅谢先生曾参加了庭审 。他曾对媒体表示,愿意谅解外甥,希望留他一命 。多位旁听人员表示 , 该案二审时,吴谢宇的母系亲属未到庭参加旁听 。庭审后,封面新闻采访人员多次致电包括谢先生在内的吴谢宇母系亲属,未获接听 。知情人向封面新闻采访人员表示,由于种种原因,谢先生不愿意签署谅解书,吴谢宇的小姨则表示“不会原谅这个外甥” 。
案情回顾
据福建省高院通报,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 , 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 , 并网购作案工具 。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 , 致谢某某死亡 。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某某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 。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 , 用于隐匿身份 。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购买身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 , 应依法予以并罚 。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一审宣判后 , 吴谢宇不服,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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