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上大学和男友发生关系后被抛弃,女儿可以告他强奸罪吗?


问出这样问题的父母 。生的女儿就该这结果!
其他观点:
不懂法 。这属于诬告了!
如何证明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行为?
自己想想!这都二十一世纪了 。年轻人早想开了 。家长不要跟着乱搀和!
其他观点:
感谢邀请 。最近收到类似的邀请比较多 。真心希望女孩子们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够自尊自爱 。保护好自己 。不要把自己轻易交给他 。无论你觉得当时有多爱他 。
因为 。人会变 。心也会变 。特别是在我们年轻的时候 。不确定因素真的太多了!
回归正题 。在大学女儿与男友发生关系后被抛弃 。女儿到底能不能告男友强奸罪 。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
我们先看一下强奸罪的法律定义以及定罪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 。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侵犯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由权 。
所以 。到底构不构成强奸罪 。主要取决于当时的情况 。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
① 是否真的发生了性关系 。这个事实是否存在;
② 女儿当时是否自愿;
③ 男方是否使用了暴力、胁迫等手段 。强行与女儿发生了性关系 。
【女儿上大学和男友发生关系后被抛弃,女儿可以告他强奸罪吗?】只要满足以上条件 。才能够构成强奸罪 。但是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 。那就是在法律上 。任何定罪都讲求证据 。所以说 。即使以上条件都满足 。那也得提供当时的证据 。比如 。录音、录像、身上的伤、男方精斑等等 。
所以说 。强奸罪真正难在取证上 。特别是时间越长越难取证 。
当然 。如果能被定为强奸罪 。就属于触犯刑法 。
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还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男方并没有暴力胁迫你女儿强行发生性关系 。当时的一切行为都是你情我愿的 。那么 。你如果状告男方强奸 。就属于“诽谤罪” 。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严重的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
所以 。无论情况怎么样 。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接受现实 。
毕竟 。上了大学以后 。孩子都属于成年人了 。有自主选择权 。吃一堑长一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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