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调岗,原岗位不给安排工作怎么办?( 二 )


四、如何正确处理调岗行为 。使其合法有效?
建议一、最好是双方协商一致 。并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 。或者《变更工作岗位确认书》等书面文书 。明确调整薪资、工作岗位情况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建议二、在《劳动合同书》签订之初 。就应当约定如下条款:“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不视为甲方违反合同 。经协商可变更本合同主体或部分内容 。合同其他内容仍然有效 。变更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经乙方签认后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 。乙方理解和认同甲方经营特点 。愿意配合甲方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岗位调整……” 。上述条款写在《员工手册》中也可以达到相同效果 。有上述约定 。可解决合法性问题 。建议三、薪资水平大致相当 。且不能有歧视性和侮辱性 。这主要是要解决合理性问题 。由于合理性问题很难界定 。前面已经讲到 。用人单位基于经营和管理需要 。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下 。应当拥有用工自主权和管理权 。在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且未降低劳动者的待遇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应当拥有合理的调整岗位的权利 。但是何为“合理”?在多大范围内属于“合理”?需要结合具体案情作出认定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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