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辞职有补偿吗?


劳动者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 。确实处于弱势群体地位 。很多时候自己对法律法规知识一无所知 。因此 。经常会不知不觉的“入坑” 。今天给大家说一下关于职工获得补偿的问题 。
什么是补偿?
我们推动依法治国 。凡事要有法可依 。因此我们所说的“补偿”指的是《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 。过去曾经叫做“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 。发放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自己辞职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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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可以享受的条件
经济补偿一般来说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给付的 。主要情况有:
①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 。劳动者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以经济性裁员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④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除非用人单位提高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
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单位破产、解散等)规定实施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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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主要规定了这样几项情形:
第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没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当然不能进行劳动 。这种情况下 。把劳动者的人身安危置之不理 。劳动合同也就没有履行下去的必要了 。
第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者是以劳动工资报酬为生活主要来源的 。没有生活主要来源 。还想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肯定不可能 。
第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是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要求的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的 。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履行的义务 。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必须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
第四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损害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是相等的 。侵害一方的权益肯定不可以 。一般来讲 。用人单位规定了迟到早退罚款 。而且真正罚款侵害劳动者权益了 。这就是属于违法的了 。
第五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26条 。第1款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这种情况主要是欺诈、趁人之危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劳动合同当然应该解除 。
第六 。其他情况 。
另外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这两种情况是相当恶劣的 。一不小心会出人命的 。所以劳动者可以甩手不干 。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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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一般来说 。我们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有侵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且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 。除了经济补偿金以外 。只要符合条件劳动者仍然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 。
综上所述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是非常切合实际的 。根据实际情况定了很多人性化的规定 。大家最好要了解一下 。
其他观点:
谢谢邀请!
自己辞职是否有补偿 。要分开来看!因为这其中很多条件和因素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
一、没有补偿的情形
正常来说 。如果是自己主动辞职 。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因为《劳动合同法》上也有规定 。员工在试用期提前3日 。非试用期以书面的方式提前30日通知公司的 。劳动合同解除 。这种就是我们常说的辞职 。在这种情况下 。公司只需要结清你的离职工资即可 。不存在额外的经济补偿 。
二、有补偿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里有规定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 。员工可以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过正因为这种特殊情况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从公司的角度肯定不会主动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都是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才能拿到 。所以这里就需要员工有足够的证据 。因此按照正常的辞职手续 。很难拿到有效证据 。那我们就结合三种常见的情况来谈一谈如何离职才有机会拿到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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