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大于正义?为何说害死岳飞的赵构不能给冤杀的岳飞下跪?( 二 )


那么岳飞为什么还是被害了呢?绍兴二十五年秦桧死后 。赵构专门下了一道诏书谈到了这个问题 。把官员罪案的最终裁决权收回到自己手中
(绍兴二十五年十二月)甲申 。诏:
[命官犯罪 。勘鞫已成 。具案奏裁 。比年以来 。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 。一面施行 。自今后 。三省将上取旨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0
赵构在诏书中说 。秦桧当国后便掌握官员罪案的裁决权 。秦桧往往对外声称奉旨行事 。可自己却毫不知情
秦桧先斩后奏杀了岳飞 。这事最直接的证据就是:
(绍兴十二年春正月十四日)戊申 。御史中丞万俟卨、大理卿周三畏同班入对 。以鞫岳飞狱毕故也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
宋代最重要的节日是元宵节 。又称灯节 。还是古代版情人节 。那一晚“东风夜放花千树 。宝马雕车香满路” 。宋代过年有大长假 。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的话 。朝廷和各级官府不会处理公务
岳飞死于绍兴十一年除夕 。而赵构在绍兴十二年正月十四才火急火燎地听万俟卨、周三畏汇报岳飞案详情 。也就说明之前赵构对岳飞案并不十分清楚 。在并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下 。赵构会不会贸然下诏赐死岳飞呢?
这个道理就如某人在并不清楚他爸爸是不是他爸爸的情况下就挥舞着棒子赶走他爸爸呢?当然 。神经质会干脆地回答 。“会!”
4.赵构在禅位前还干了两件事
1.解除岳飞、张宪家属拘管;
2.把曾经被改为纯州的岳州改回原名 。变相宣告“岳”字不再是禁忌;
可以认为是赵构亲手替曾经被做成铁案的岳飞案开了一个口子 。为孝宗日后逐步替岳飞平反、宁宗追封岳飞为鄂王打下了基础
为了大致锁定凶案嫌疑者 。jc往往会首先考虑一个原则——
谁受益?

伦理大于正义?为何说害死岳飞的赵构不能给冤杀的岳飞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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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秦桧已经是南宋宰相了 。他投靠金人杀了岳飞不会获得什么好处 。是这样吗?
我们知道 。两宋一直实行两相制 。左右仆射加中书门下平章事就是宰相 。宰相与枢密使并称两府 。分管军政
绍兴十一年先后罢去枢密副使岳飞和枢密使韩世忠 。绍兴十二年十一月秦桧又指使江邈告赵构最亲信的枢密使张俊“应谶兆 。握重兵 。他日生变 。祸不可测” 。迫使张俊辞了职 。枢密院剩下两位枢密使 。一位是秦桧的亲信孟忠厚 。另一位就是秦桧本人 。再后来 。皇室外围成员孟忠厚也被秦桧勒令退休 。秦桧捡来的便宜儿子秦熺短时间过了过枢密使的瘾 。秦桧一直以宰相的身份兼任枢密使
秦桧独相至死 。他宰相的地位不可动摇 。赵构无法罢免 。哪怕后来只要提起秦桧 。赵构就会咬着后槽牙说话:
(绍兴三十二年春正月)壬申 。上至建康府……(张)浚见上 。谢曰:“秦桧盛时 。非陛下保全 。无此身矣 。”
上惨然曰:“桧为人 。既忌且妒!”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6
不是赵构有多么地爱秦桧 。而是
和议定时 。国书中有不得辄易大臣之语 。~熊克《中兴小纪》卷36
盟书所载 。不许以无罪去首相 。~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乙集
方虏以七事邀我 。有毋易宰相之说 。~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之五甲编.格天阁
一位皇帝无法罢免的独相还直接掌握了枢密院、台谏、刑部和大理寺、吏部、户部 。指定并控制了皇帝身边侍读、制诰、秘书省等侍从官 。秦桧这个臣子完全可以骑在赵构头上任意拉撒
朱熹说 。赵构见秦桧前都会在靴子中暗藏匕首壮胆 。所以秦桧一翘辫子 。赵构就喜气洋洋地对杨存中说:“老匹夫死得好哇 。今后俺就再也不用藏匕首防身了!”
秦太师死 。高宗告杨郡王云:“朕今日始免得这膝裤中带匕首!”~《朱子语类》卷131.本朝五
金人力保秦桧独相的地位不是因为秦桧议和议得好 。而是秦桧根本没有“议”就全盘接受了金国开出的条件 。并积极主动替金国解除了后顾之忧和长期隐患 。
毕竟 。被金章宗评价为“威名战功 。暴于南北”的岳飞被害时仅仅三十九岁
其他观点:
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推崇天地君亲师 。“君”是天子、皇帝 。皇帝要臣死 。臣不得不死 。“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天子拥有五湖四海的一切 。包括你的性命 。
伦理大于正义?为何说害死岳飞的赵构不能给冤杀的岳飞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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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来讲究行业规则 。虽然朝代更替 。但皇帝均属同一职业 。尽管天下妇孺皆知不抗金以及谋杀岳飞的主谋是赵构 。南宋人不敢将皇帝弄成一个雕像跪在那里 。南宋之后的历朝历代的皇帝都不会允许种“大逆不道”的事件发生 。那岂不是自毁长城 。教唆人民造反吗?开此先河 。谁敢保证自己将来不会弄到那跪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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