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子心肺复苏压断老太12根肋骨遭索赔,二审维持原判,法院驳回老太诉讼?


这个问题 。从法律角度而言 。实际表述的是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如何承担责任?
紧急避险 。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 。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
根据新闻报导的事件发生经过 。事件发生时药店店主见到老太太来买药 。拿出血压计 。就在测量的过程中 。阿姨突然倒地 。并且没有了呼吸心跳 。(正在发生危险)
店主拨打了120 。并开始为老太做心肺复苏 。(采取行动)
心搏骤停一旦发生 。如果患者得不到及时的抢救复苏 。4-6 分钟后就会造成脑和其他人体重要器官组织不可逆的损害 。因此心搏骤停后的心肺复苏必须在现场立即进行 。为挽回心搏骤停患者的生命而赢得最宝贵的时间 。
但在实施心肺复苏的过程中 。容易造成骨折或者骨裂 。较肋骨骨折 。抢救生命肯定放在第一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 。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
因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 。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店主表示自己有有“乡村医生证”和“行医执照” 。此案中医疗专家经过咨询后认为 。店主在给老太实施心肺复苏的过程中不违反诊疗规范 。不应承担抢救过错 。
所以判决结果符合法理、情理 。
【如何看待男子心肺复苏压断老太12根肋骨遭索赔,二审维持原判,法院驳回老太诉讼?】但老人为何这样做?
因为成本很低 。弄得好的话 。医药费就有人给出了 。
本来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但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为了自保 。每当看到路上有人落难 。第一时间犹豫“扶不扶”、“救不救” 。春晚说的很是应景 。
“这人倒了咱不扶 。这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 。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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