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若干措施


泰安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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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若干措施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 。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文旅融合、黄河战略、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等重点工作,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良性循环,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 , 制定如下措施 。
一、发挥产业吸纳就业作用,全力以赴“扩大就业”
(一)提高重大项目就业带动力 。围绕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扎实开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持续抓好“链长项目”建设,增加高质量就业岗位供给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二)促进绿色低碳领域就业创业 。抢抓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机遇,在绿色低碳领域挖掘就业岗位、扶持创业项目、开展职业培训,对重点企业或项目优先给予就业创业政策扶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三)实施服务业就业扩容行动 。深入开展“消费提振年”“惠享泰安消费年”系列活动,通过刺激消费带动服务业发展 , 吸纳更多就业人口 。加大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用工保障力度,定期举办行业性专场招聘活动,及时补充行业所需用工 。深化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充分利用区位优势,瞄准货物运输、仓储、会展等领域,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扩大现代服务业就业规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就业 。规范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通过电子商务、网约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 ,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予平台企业或个人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补贴 。推进“一县一家”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托全市公益性零工市?。?免费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即时快招”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等)
二、促进企业稳岗扩岗,全力以赴“稳定就业”
(五)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主动对接13条产业链企业,充分利用泰山“集结号” 开辟的“产业链招聘专区”,摸清企业用工需求,精准组织各类招聘活动,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求职、用工对接平台,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以县(市、区)、功能区为主体 , 持续调查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 对企业用工需求“接单即办”、快速响应 。进一步壮大用工服务专员队伍,对缺工人数较大的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做好职工复工返岗工作 。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工业企业行动,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合作,共同申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共设专业、合办订单班和委培班,培养急需紧缺人才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等)
(六)实施稳岗扩岗“泰岗贷”专项贷款政策 。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实行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按规定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 。建立名单推送、共享等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进机制,实现企业融资需求和银行贷款发放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继续执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优惠政策 。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 , 符合条件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
(八)延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总费率1% , 其中单位费率 0.7%、个人费率 0.3%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 , 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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