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打过美白针推荐深圳美莱首选 有谁打过美白针

有谁打过美白针?打过美白针的人都知道,美白针的效果非常好,不过,有些人却不知道,其实美白针也是有副作用的,如果长期使用,可能会导致皮肤变黑,,甚至还会出现一些其他的问题 。那么,美白针到底有哪些副作用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来源:海峡消费报
OMG
厦门女子花数万元买“美白针”
万万没想到
注射后竟出现这种症状
.......
今天这事
提醒所有爱美的女性
都要好好看看
女子花3.6万元买“美白针”,注射后却“感觉心慌”,为此将卖家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十” 。近日,同安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涉“美白针”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
据悉,今年央视3.15晚会也曝光了医美乱象,一批批打着化妆品名义的美容针剂,源源不断地流向市场,最终被注射到消费者脸上,而有些美容针剂甚至连药品备案都没有,属“三无”注射产品,具有严重危害性 。
花3.6万买“美白针”
注射后“感觉心慌”
为了自身美白需求,来自厦门的许女士通过微信联系上在广州的微商高某,向其咨询美白项目产品 。高某为其介绍了一款“进口高浓度VC美白针”的产品,称该产品具有身体美白、抗衰老、杀死癌细胞、提高免疫力等多重神奇功效,并表示可以安排护士上门注射等 。
双方经过微信沟通后,许女士向高某转账支付36000元用于购买12次使用量的“美白针”产品 。据介绍,该“美白针”每次使用量是一组产品,每一组产品里有三瓶 。
付款后,高某通过快递向许女士邮寄了“美白针”产品 。收到快递后,通过高某对产品使用 *** 的指导,许女士自行找了护士朋友为自己通过静脉注射了一组“美白针”产品 。在使用一组产品后,许女士称:“注射后感觉心慌,就未再使用产品了 。”
经查询快递信息,许女士发现产品寄送地址为西安市,另外,产品外包装没有任何中文信息、说明书,也没有产品的药品批准字号、合格证明材料等 。许女士认为高某销售的产品系不合法的药品,严重侵害了其权益,遂将高某诉至法院,要求高某退还购物款36000元,并支付购物价款十倍赔偿金 。
案涉“美白针”属劣药
法院判退一赔十
同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高某向原告许女士出售“美白针”,双方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 。案涉“美白针”虽未经我国药监局审核通过备案为合法医美药品,但是,结合“美白针”的成分功能及静脉注射的使用 ***,其符合药品的定义 。同时,案涉所谓进口的“美白针”没有正规的进口手续,且未注明产品批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九十八条之规定 。因此,法院依法认定案涉“美白针”应属于“劣药”,即在市场中应禁止此类交易 。因此,法院依法认定本案中的买卖合同关系应属无效 。
但是,被告仍应为其明知销售的“美白针”缺乏正规药品进口备案手续又故意销售的行为向原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原告与被告均确认实际交货12组“美白针”,每组3000元,共计36000元;原告还确认已另行找人为自己静脉注射1组,其余11组尚未使用 。但原告在收到“美白针”后明知没有中文标示,不确保药品的安全可靠性即随意找人为自己注射药品,具有一定主观过失,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
综上,结合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已判定无效,双方的过错情况,原告使用药品的情况以及原告自称至今未发现明显身体损伤等几方面因素,法院酌情认为被告应向原告赔偿已使用的一组“美白针”价款3000元的十倍即30000元,以及向原告退还全部“美白针”价款36000元 。鉴于案涉“美白针”系不合法不合规药品,为防止被告二次销售,法院认为原告向被告退还产品不作为被告向原告退款的对等条件,原告可不向被告退货,但应自行销毁产品,不得再自行使用或交由他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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