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下的永雄之外:那些被“团灭”的催收公司们( 三 )


2021年8月18日,仅成立5个月的长沙恒贵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警方查处 。法院判决认定,该公司股东聂某、蒋某怡、王某儒成立公司后,为完成催收业务,整合各个业务小组需要购买的公民信息,以0.1元至5元不等的价格从第三方购买对应人员的电话联系方式、广东疫苗、公积金等个人信息 。随后,该公司催收员通过非法购买的信息 , 向欠款人及其亲戚、朋友、同事等相关关系人进行滋扰 。经统计 , 该案聂某等5名被告人共非法获取含有身份证号码的公民个人信息28000多条,并提供给业务员用以催收 。
2021年12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半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这家公司目前已经注销 。
湖南众诚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一个催收员弃置的日记本 。
黑产链条渗透到政务网,开发催收软件获取欠款人手机通讯录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超过50份判决书显示,这些案件中,很多涉案催收员因催收需要非法获取大量个人信息,同时又通过贩卖个人信息牟利 。
其中 ,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的一起案件堪称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大全” , 同案的19名被告人分散在全国十余省份,相互勾连倒卖个人信息,构成一张庞大的黑产利益网 。
这起由公安部和最高检联合督办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大案,最初引起警方注意的便是在湖北十堰曾经从事催收的高某 。因为追踪欠债人的需要,高某常从他人手上购买欠债人的信息,后来自己也当起了信息贩子 。
十堰警方先后在全国8省11地市共抓获26名涉案人员,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些涉案人员中,有协警、银行职员、计生工作人员等“内鬼” 。这个买卖个人信息的团伙利用“内鬼”将黑产链接触达到公民个人信息链条的源头 。
据该案判决书认定,2017年5月18日至7月5日,受聘于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某分局巡特警大队内勤(文职)的唐恺,在其单位办公室内盗取公安网数字证书,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库和全国机动车、驾驶人资源信息库,非法获取公民的个人户籍、车辆信息11300余条售卖给其他被告人,牟利十万余元 。
2017年8月初至8月底,身为湖南省湘阴县杨林寨计生办微机员的彭奥在办公室内,使用单位分配的账号登录湖南省计生系统 , 非法查询公民的计生信息约两千余条 , 并将信息售卖给被告人刘智 。刘智又将信息倒卖给他人,赚取差价 。
2017年3月至5月底,江苏省江阴市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员工缪海 , 利用某支行主管的授权,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新一代查询系统,非法查询公民在该行的开户资料、绑定手机号码、银行卡余额等信息达四十余条,再以每条约250元的价格分六次卖给被告人谢茂城 。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这个涉案20多人的个人信息买卖网络,至少有7人从事催收或者曾在催收公司工作 。
该案中,多名被告人交代,他们在从事催收行业中积累了专门出售各类公民信息的渠道 , 而公司内的员工都是靠买卖公民的信息来帮助客户找到他们想找到的人,“通过微信联系买卖涉及人员轨迹、银行财产、征信信息、快递地址、滴滴出行记录、通讯录等诸多个人信息 。”
澎湃新闻梳理前述50余份判决书发现,大多数案件呈现了“催收员为催债购买个人信息 , 同时又通过贩卖信息牟利”这一特征 。而被非法获取、贩卖的个人信息几乎无所不包,从手机号码、通讯录到个人及全家户籍信息、计生信息,从车辆档案到淘宝、京东收货地址,从银行卡号到公民征信,从住宿记录到飞机、火车乘坐记录、滴滴乘车记录,从出行轨迹到手机基站定位等等 。
在四川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中,成都鸿智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软暴力催收,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董事长助理、技术总监、运营经理等十余人被判罪 。该案披露,鸿智公司还运用技术人员研发的催收系统,通过网贷过程中直接读取的借款人手机通讯录,在催收过程中对欠款人及其通讯中的无关联系人,采取辱骂、威胁、短信、电话轰炸等方式以迫使欠款人还款,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多个判决显示,信息贩子们还根据个人信息分类、价值大小而有不同的价格行情 。比如,一个户籍信息卖15至25元 , 一份车辆档案卖12到15元,个人驾驶信息卖10到15元,一张公民图像照片卖15到20元,这些信息经过贩卖,价格翻番 。而支付宝绑定的手机号一个卖30元、QQ通讯录一个卖150元,每查询一个银行卡号250元,淘宝收货地址最高可以卖到380元 , 车辆轨迹一个500元,手机号的基站定位则可以卖到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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