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包括绩效工资吗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通常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但是否包括绩效工资视企业制度而定 。一般情况下,绩效工资也应包含在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内,以反映出员工的全面收入水平 。但是,根据个别企业的计算规定,可能将绩效工资视为独立的奖励,不纳入加班工资计算范围 。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用人单位计算加班工资时,所采用的工资基准数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加班工资的倍数 。
你知道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怎么算出来的吗?想要知道的话,请往下阅读本文内容 。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加班工资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进行折算 。但该文件并未规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且我们目前没有全国性统一的明文规定,导致各地操作非常混乱 。不管是“996”还是“007”,如果不知道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规则,用人单位的管理是混乱的,劳动者的 *** 是无力的,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知道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规则 。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包括绩效工资吗

文章插图
一、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规则
(一)加班工资基数确认规则的底线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二)加班工资基数确认规则的类别
关于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规则,各地差异较大,但是基本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种类1: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执行,可以低于或高于劳动者工资,也可以约定扣除项目 。
种类2: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
种类3:以劳动者上一个月(或上一年)正常工作下的月实际工资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并且要剔除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补贴、津贴、绩效奖金等项目 。
二、各地加班工资基数确定的具体规则
各地对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规则,基本上是在上述加班工资基数确定规则的基础之上细化制定的 。具体如下:
(一)北京规定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第6条规定,北京市加班工资基数按以下规则确定:
第一,以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但如何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规则如下:
(1) 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以约定为准,该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2) 实际发放工资与约定工资不一致的,一般按有利于劳动者的标准执行 。即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除非能够证明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否则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
(3) 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
第二,用人单位按月直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劳动者的当月奖金具有“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的,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但是,劳动者每月加班工资(前月)、伙食补助需要剔除,不计到下月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
总体来看,北京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规则是按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然后剔除劳动者每月加班工资,不计到下月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中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