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税31号文 国税31号文件解释

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与调整,国税部门不断发布新的政策与解释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国税31号文件解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国税31号文件解释进行详细解读:涉及范围、账册管理、进项抵扣、申领发票、发票填开、发票作废等 。希望能够帮助广大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应用新政策,更加合规地进行税务操作 。

2009年国税31号文 国税31号文件解释

文章插图
国税发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这样用?国税发
国税发[公元年份]××号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和提出意见;对税收政策和征管办法的调整与补充,以及执行中重要问题的明确和解释;向下级机关部署全局性的税收工作,制订工作制度,提出指导性意见;下达年度税收计划和税务经费安排;对税收收入及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和重大事件的情况通报;对下级机关或个人给予重大奖励、表彰或批评、惩处;机构的设置、变动;转发上级机关的重要文件;与平级机关或有关团体单位的联合发文;其他有关重要事项的通知 。
国税发票查询
关于如何在网上查询发票的说明 1. 首先要辨别是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可从票面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中区分 。如印章中印有“XX省国家税务局监制”或“XX市国家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则进入该省或该市的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如该印章中有“XX省地方税务局监制”或“XX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则进入该省或市的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 。可直接中文搜索到网站 。如查询我司为客户所开出的销售发票直接中文搜索进入“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2. 进入税局网站后,因不同的税局网站页面也会有所不同,但要查发票一般都点击“发票 查询”、“发票查验”、“发票比对”等字样进去查询,点击后会弹出一个要求录入发票信息的界面,根据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再点击“确定”、“查询”等字样,则会弹出查询结果,一般都会有发票购买信息等,请将发票信息与网上查询到的信息进行核对是否一致(核查开票单位、开票金额是否与纸质相符) 。如果发票有问题,一般都会出现“我局无出售过此发票”、“查无此发票”、“查无此记录”等类似字样 。3. 可拔打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区号+12366)进行咨询、查询 。4. 通过对方提供《发票领购簿》中含有该发票代码的《发票领购记录》复印件,确认对方是否有合法的发票领购记录 。
国税发2009年31号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的纳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
第三条 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 。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