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处级干部是省管干部?


你好 。我国的干部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遵循“下管一级”的原则 。例如市委主要管理处级干部、省委主要管理厅级干部 。但是 。有部分正处级、副处级干部因为岗位特殊 。列入省委管理 。主要有以下六类 。
第一类 。是县委书记 。
郡县治、天下安 。县、县级市、市辖区是国家治理中的关键一环 。县级党委书记承担了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等重要责任 。是所有处级干部中的翘楚 。
因此 。从2009年开始 。全国的县委书记就已全部纳入省委管理 。由省委进行选拔、任免 。
第二类 。是县长 。
作为县级党政负责人的另一位 。县长的职责虽然没有县委书记那么突出 。但重要性也毋庸置疑 。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是省委管理、选拔、任免 。例如浙江、福建、甘肃等省份都是如此 。
但是 。广东等部分省份的县长仍是市管干部 。由市委任免 。
第三类 。是省直副厅级机构的副职 。
省直副厅级机构包括两类:
一类是省委省政府直接管理的副厅级机构 。例如宁夏医保局是自治区政府管理的副厅级局 。
另一类是省直机关管理的副厅级机构 。例如省司法厅管理的省监狱管理局 。省文旅厅管理的省文物局 。省市场监管局管理的省药品监管局等等 。
这些副厅级机构的正职是副厅级 。副职自然就是正处级 。但是 。作为省直机构的负责人之一 。也是由省委省政府进行任免 。
第四类 。是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
基层法检两长都是副处级干部 。原本应该是市委管理 。
但是 。近几年 。司法体制改革之后 。为了加强司法公正性 。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管理权限全面上移 。
目前 。基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基本都是由“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管理 。干部任前公示由省委组织部对外发布 。不是由市委组织部发布 。
例如 。之前四川、安徽等地的基层法检两长就是由省委组织部对外发布任前公示信息 。
第五类 。是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为了增强纪委监督的权威性 。保障监督执纪有效落实 。各级监委监委副职的任免权也逐渐上移 。
例如 。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已经纳入中组部管理 。由中组部批准 。
相应的 。部分省份的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的任免权限也上移了 。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提名、考察、任免 。
第六类 。是省直管县的正副职领导 。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海南和重庆 。
海南省除了管理4个地级市之外 。还直接管理15个县级行政区划 。这些县级市、县、自治县本身还是正处级框架 。但正、副职都由省委直接任免 。
重庆的26个市辖区是正厅级框架 。但8个县、4个自治县一般是按照副厅级进行配备 。副职一般是正处级干部 。也是由市委直接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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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观点:
按“下管一级”原则 。处级干部理应属于市管干部 。但是 。有的重要的处级干部属于省管干部 。
一、地级市的县委书记、区委书记
地级市的县委书记(区委书记)原则上属于正处级 。按“下管一级”原则 。属于市管干部。2009年之前 。也确实属于市管干部 。其任命权限也归市委 。
2009年后 。中组部并出台规定 。明确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 。应按程序报经省级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中组部领导指出 。县一级的区域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 。“对县委书记的要求和管理 。不能按一般的处级干部来对待” 。随后 。各省(市区)迅速按要求建立相关制度 。落实中组部规定 。
二、地级市的县长、区长
地级市的县长、区长 。属于正处级干部 。其任命权限归市委 。即使在2009年县委书记、区委书记管辖权上移到省委 。县长的管辖权限也仍然归市委 。
随着县委书记管辖权收归省委试行成功 。各省(市区)并将这一政策逐步推行发展到县一级政府主官 。即县长、区长 。因此 。各地级市的县长、区长目前也属于实打实的省管干部 。
三、省管县的正处级、副处级干部
这种情况以海南、各直辖市最为普遍 。比如 。海南省的县委书记、县长、县政协主席、副县长、县委常委等正处级、副处级干部 。都属于省委任命和管辖 。
还比如 。重庆市下辖县区很多为副厅级 。其县委常委、副县长等正处级干部也由重庆市任命 。也属于省管干部 。
还比如 。湖北省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等3个县级市属于湖北省直管 。市委书记、市长属于副厅级 。属于省管干部;其市委常委、副市长等正处级干部 。也属于省管干部 。任命权限归湖北省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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