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加共同借款人业务办理指南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加共同借款人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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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加共同借款人业务 , 指南具体如下:
一、办理条件
1、还款过程中 , 借款人结婚或共同借款人开始正常在湘潭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 经管理中心同意 , 可由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申请成为共同借款*代扣*人 。
2、如为贴息贷款 , 按银行规定执行 。
二、所需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结婚证
3、关于增加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的申请书*申办时无需提交本材料*
三、办理地点
市直管理部: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2楼综合柜台B115-B118
湘潭县管理部:湘潭县云龙中路316号湘潭县公积金管理部一楼5号柜台
韶山市管理部: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2楼C区C2号柜台
湘乡市管理部: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励志大道东方华庭258号二楼3号柜台
经开区管理部: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九华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一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1、2、3号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06月01日~10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加共同借款人业务办理指南】 下午 13:30~17:00
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五、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资料是否齐全 , 业务是否合规
2、审核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资料是否齐全 , 业务是否合规
3、办结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审批是否通过
六、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七、注意事项
1、配偶或其他共同借款人未在湘潭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 不可申请办理 。
2、配偶存在其他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 不可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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