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单方解除没到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吗?


单位单方解除没到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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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 ,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 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 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 仍需裁减人员的;
【单位单方解除没到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吗?】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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