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住的老旧小区,地下车位不够,大家都随意停在小区地面,2022年物业把公共区域的空地划成了地面停车位但开始单独按月收取费用,那么这种是否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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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物业已经征求业主代表大会的同意,是可以的 。
法条解析:
《民法典》第274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民法典》第275条
建筑区划内 , 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公共区域被物业修成停车场违法吗 物业把公共区域划成停车位收费合法吗】《民法典》第282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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