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最好 房产证写一个人和二个人利弊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最好 房产证写一个人和二个人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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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小强和小丽打算结婚买房,但是由于没有能力一次性出资购买,于是打算贷款购买房屋,但是在署名时双方发生了不愉快,原因是小强认为,首付款是自己父母出的,理应写上自己的名字,小丽却认为,结婚以后也要一起还房贷,理应写上自己的名字 。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最好 房产证写一个人和二个人利弊】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很多,我们也都知道 , 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 。况且根据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如果在婚前购房的,如果房产登记为一人所有,那么如果离婚,另一方只能分割共同还贷的那部分共同财产,而房子却与你无关 。

案情:小强和小丽已经结婚 , 要买房子,在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时,小丽只顾签字 , 却没有发现其中夹杂着一张纸条,声明放弃共有 。在小强和小丽离婚时才发现 。
一旦在房产交易中心签署过这样的声明,即便你们是结婚以后购买的房产,也不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 , 也会被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

案情:小强和小丽打算结婚买房子,为表诚心,小强出资购买房屋 , 将房产登记在小丽名下,但后来因为性格不和导致双方分手,小强要求小丽归还房屋 。
即便房产证是小丽的名字 , 由于双方并没有结婚,小强是可以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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