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防火保证书


护林防火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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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防火保证书第1篇
春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际,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布署,就防火工作签定如下责任书:
1、各学校要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加强对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组织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学*学生在星期天或放假期间*要做到坚决杜绝野外玩火、用火,不带火种,不私自进山,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并要求广大学生自觉当好护林防火宣传员,做好家长的防火教育工作 。
5、凡是违反上述规定,并且造成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除骋约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万载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第1号令的要求,特制订鹅峰乡护林防火员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
2、刷新保护好本村内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示牌等 。
3、对本村内的重点人员*精神病患者、聋、哑、痴呆人员*进行重点看管、教育 。
4、森林防火戒严期,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林旁山边烧田塍、烧土坎、烧火土灰,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对出现上述情况,护林防火员可对当事人罚款500,野外用火罚没所得可提取10%作护林防火员工作经费 。对形成火警和火灾的要及时向乡林政办汇报,并协助林政办依法查处 。
5、森林防火员晴天每天上午9至11时,筛锣一次,并到较高地方观察本村内有无起烟、冒火情况,确实把事故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 。
6、护林防火员每月工资150元,时间从20____年11月1日至20____年4月30日止 。
7、乡政府将加强对护林防火员的严格管理,乡林办实施对全乡的护林防火员进行工作督查 。每发现一起野外用火,未造成损失的,扣工资10元,发生一次火警、火灾,在5亩以上,扣工资50元,6至50亩以内,扣工资100元,50亩以上,扣工资150元 。
8、护林防火员每月30日实行例会制度,汇报当月护林防火工作情况 。
护林防火保证书第2篇
春天是干燥多风季节,按照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学校要求每位学生做出以下保证:
1、保证不玩火、不带火种,不进山玩耍 。发现火灾迅速拨报告大人或打火警电话119 。小学生一律不准参与扑火 。
2、上坟不准烧纸,不准烧田埂 。
3、不在野外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
4、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 。
5、不在禁放区及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
6、爱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 。
7、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
8、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
9、不玩弄电器设备 。不利用电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
10、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11、对液化气钢瓶,严禁用开水加热、火烤及日晒 。不准横放,不准倒残液和剧烈摇晃 。
12、家中不可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
13、切勿在走廊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以上几条若有违反,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完全责任 。
护林防火保证书第3篇
为了保证森林防火安全,按照学校防火的要求,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我保证做到:
1.、保证不玩火、不携带火种,没有家长的陪同,不私自进入林区玩耍 。发现火灾迅速拨报告家长或打火警电话119 。发生火灾一律不参与扑火 。
2、劝阻家人上坟不烧纸,不烧田埂 。
3、不在野外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
4、 不燃放烟花爆竹 。
5、 爱护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 。
6、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
7、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
8、不玩弄电器设备 。不利用电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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