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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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合同的主体则不确定,既可以是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
(2)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合同中,双方是平等的地位,不存在管理关系,有的仅是经济关系;
(3)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除此之外还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务合同关系中,一方只需给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不需要购买社保 。
(4)法律适用不同: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关系纠纷则依据合同法进行审理,不能适用劳动法 。
(5)纠纷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未经仲裁不得诉讼 。劳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需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
(6)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导致用人单位欺凌劳动者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如各类保险金的缴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强制性义务 。劳务关系作为一种民事关系,以私法自治为原则,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受国家干预程度低 。因此,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外,当事人可以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对合同条款充分协商,法律不予干预 。
(7)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第一是对外责任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而劳务关系中,一般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是相互责任的区别 。在劳动关系中,若不履行、非法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而且还要负行政责任,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罚款等行政处罚 。而劳务关系纠纷中,当事人之间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无行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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