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吗?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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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可以的 。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标准问题,国家有专门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
据此,失业人员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失业保险上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也就是说,领金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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