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吗?

文章插图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应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三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
其他情况下,合同期满时,比如劳动者想续订而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劳动者不接受不续订劳动合同等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者有续签意向,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要给劳动者补偿金,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无法续签劳动合同的也,要给劳动者补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