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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伤等级鉴定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南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南昌工伤等级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的办理地点是哪里?
审批事项
工伤等级鉴定及非因工、因病劳动能鉴定
办事程序
1、申办单位或个人向局审批服务处申报 , 工伤保险岗初审、受理
2、局工伤保险处(南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鉴定委员会技术组进行鉴定 , 根据鉴定委员会建议 , 由市劳鉴办经办人拟定鉴定结论后 , 送处长签署建议 , 报局分管领导
3、局分管领导签发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或委托书
2、工伤决定书复印件
3、《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四份
4、有关病历、诊断检查结果
办理时限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5个工作日
南昌工伤怎么赔偿?南昌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南昌工伤赔偿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南昌工伤赔偿在哪里办理?
医疗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作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 在停工留薪期内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 ,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 报经办机构同意 ,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 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3、职工因工作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 在停工留薪期内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注:
(1)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可以适当延长 , 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 , 停发原待遇 , 按照本章的有关法规享受伤残待遇;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 由所在单位负责 。
南昌工伤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标准
因工死亡职工 , 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 , 其供养亲属抚恤金继续由经办机构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 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规的标准 , 一次性支付给供养亲属 , 或者一次性向经办机构缴纳 , 由经办机构定期继续支付 。
注:计算时间为: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的配偶和父母计算到75周岁;未成年人计算到18周岁 。
办理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办理点领取);
2、工伤认定决定;
【南昌工伤等级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办理】3、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病历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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