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保待遇越来越高,但有些情况会影响医保报销比例哦!


海南:医保待遇越来越高,但有些情况会影响医保报销比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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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医保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的,要注意医保报销有些情况下报销比例可能降低哟,下面一起看看吧!
第一种情况:退休前累计缴费没达到最低年限要求
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退休前缴费年限达到男30年、女25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后可以足额享受医保待遇 。退休前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每减少一年报销比例降低3% 。受影响的包括统筹报销比例和个人账户待遇 。
例子
陈阿姨是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62岁,退休前她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只有23年,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25年的要求 。陈阿姨的待遇要降低(25-23)×3%=6%,每个月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为60×(1-6%)=56.4(元),她的医保统筹支付比例就降低为90%-6%=84% 。
小贴士
退休人员可以一次性补缴达到满足最低缴费年限,从补缴补偿费以后享受足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比例和个人账户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费的缴费标准,按照缴费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确定 。
第二种情况:缴费中断了,重新续保未满6个月
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人员(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有在就医结算时6个月内有中断缴费的情况,而且中断时间超出1-3个月、4-6个月、7个月以上规定期限的,还要结合TA在中断缴费前的连续缴费年限,按现行统筹支付比例的50%、30%报销 。
第三种情况:该办转诊而未办转诊,或不备案的异地就医人员
1不办理转诊手续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新规中“第三类人员”,是未事先提供规定材料备案的人员(这里主要指应该办理转诊手续却没办理的人员),这类人员未提供备案所需材料的,可通过提供个人承诺书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时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降低二十个百分点(如85%报销比例降低为65%) 。
2不办理备案手续
参保人没有按规定办理跨省异地住院就医备案,出院自费结算之日起3个月内还是没有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医疗费用由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规定手工报销,参保人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跟上面情况一样,要降低二十个百分点 。(职工医保条例实施细则第37条)
小贴士
【海南:医保待遇越来越高,但有些情况会影响医保报销比例哦!】异地就医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应在出院结算日起算二年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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