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法定半天假”来了!还有育儿假、护理假力挺你

【“3.8法定半天假”来了!还有育儿假、护理假力挺你】

“3.8法定半天假”来了!还有育儿假、护理假力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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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姐妹们,节日快乐呀!“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你都安排好了吗?除了妇女节法定节假日外,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生条例》),还有育儿假、护理假可以休哟,一起看看吧!
育儿假应如何请休?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育儿假的请休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 。
(二)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
(三)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
护理假应如何请休?
(一)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或一方为本省户籍的夫妻,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其子女即可享受护理假,每年五日;患病住院治疗(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材料)的,其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
(二)护理假不可叠加,父母双方均满六十周岁,子女每年也只可享受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每年累计也不超过十五日 。
(三)护理假的请休按自然年计算,在同一计算年度内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
(四)独生子女父母双方为外省户籍,其子女在广东工作的,鼓励用人单位参照《计生条例》规定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 。
育儿假、护理假的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一)用人单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 。
(二)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签订集体合同 。
(三)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
(四)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
育儿假、护理假能不能补休?
(一)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合理安排职工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跨1个计算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安排 。
(二)职工最小的子女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11日期间满3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 。
(三)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11日期间已满六十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在2021年、2022年未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 。
休了育儿假、护理假还能不能休职工带薪年休假?
职工按照《计生条例》规定享受的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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