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版婚假、产假、年假、病假、事假、哺乳假等25类法规和待遇( 二 )


?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 ,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 , 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 , 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 , 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 , 在法规的医疗期内的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 , 但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
(六)婚假
各地的婚假天数遵循当地的法规 。
婚假内照发工资 , 不影响福利待遇 。
相关法律法规: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 ,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 , 由本单位有关人员批准 , 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法规: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七)产假
产假的天数是:98天+各地奖励天数 。
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有“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法规 , 14周即98天 。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法规》第七条法规: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 , 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1个婴儿 , 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42天产假 。
(八)产前假
即女员工怀孕满七个月以上 , 可享受一定的带薪休假时长 , 每个地区的具体法规有所不同 。
相关法律法规: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法规》 第十条: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 ,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法规:
(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 , 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 ,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
(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 , 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 。
(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 , 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 , 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 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 , 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
(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法规进行产前检查的 , 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
(九)护理假(男方)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 , 均在本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中法规了男方的护理假或者陪产假(福建称照顾假、青海称看护假) 。
根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 , 陪产假基本上在7天到30天不等 , 譬如北京、江苏、广东等十几个地区是15天 , 上海是10天 , 辽宁、湖南、重庆、四川省20天 , 内蒙古、广西、宁夏省25天 , 云南、江西、西藏、甘肃是30天 , 河南是1个月 , 而山东则仅7天 。
(十)孕期产前检查假
并没有统一法规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 , 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 , 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
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 , 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须检查那就必须检查 ,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法规》第六条法规: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 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十一)哺乳假
哺乳假是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后 , 妈妈每天都可以享受在工作时间内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法规》第九条法规: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十二)痛经假
目前 , 包括北京、河南、陕西、浙江、江苏、辽宁等在内的10多个省份 , 均在地方性法规中确定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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