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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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2、两周岁以下子女 , 一般会判给女方 。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 , 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 , 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 , 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 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 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夫妻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 , 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 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4、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
二、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 , 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 。比如 , 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
很多时候 , 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 , 通常是一方的父母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 , 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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