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开庭前应做什么准备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准备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前应做什么准备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准备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前应做什么准备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准备什么

文章插图
一、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准备什么?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需要准备好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二、民事诉讼中被告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 。
(2)有权提起反诉 。
(3)有权申请回避 。
(4)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
(5)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或者与原告人自行和解 。
(6)有权提出上诉 。
(7)有权提出申诉 。
三、民事诉讼被告委托律师做代理人的费用是多少?
民事诉讼被告委托律师做代理人的费用不是法定的,律师主要根据以下因素收费: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
四、民事诉讼被告可以委托哪些人做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总的来说,被告在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并不是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如果被告收到诉讼状副本以后,不清楚自己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建议被告及时委托专业的律师,事实上,被告不仅要准备答辩状,也要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收集有利于自身的证据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