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可以结案吗 刑事案件在检察院可以结案吗

【检察院可以结案吗 刑事案件在检察院可以结案吗】

检察院可以结案吗 刑事案件在检察院可以结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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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院决定不 , 表明行为人不构成犯罪,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除非之后有新的证据证明其构成犯罪当然,检察院决定不,并不是代表完全不用承担其他责任,如果涉及行政违法,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造成他人损失等,还要承担民事赔偿相关责任 。
针对刑事方面,检察院可以用决定不而结案 。例如,刑事案件在审查期间,如果案件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 , 检察院可以决定不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如果补充侦查后仍是证据不足,检察院应当决定不 。被害人如果没有要求提起公诉或,公安机关也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案子就算了结了 。
二、《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 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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