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贷款流程


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贷款流程

文章插图
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缴存职工),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本条第(二)款 。判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已婚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
(二)贷款申请之月起,前6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 。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确认,符合市政府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规定的引进人才、或符合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在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贷款 , 不受缴存年期限制 。
(三)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
(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
(五)能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承办银行递交申请资料;承办银行5个工作日内把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市公积金管理部门5个工作日作出审核意见,并通知承办银行;
3、承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 , 并由承办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贷款流程】4、公积金管理部门接承办银行送达的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 , 2个工作日内把贷款资金划到承办银行贷款专户;
5、承办银行5个工作日内把贷款资金划到销售方(开发商)或承建商账户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