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材料及办理流程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材料及办理流程

文章插图


缴存手续和地点
㈠单位缴存
▌柜台办理
1.单位经办人到归集窗口办理汇缴登记 , 工作人员受理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及一式三联的支票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交单位经办人 。
2.单位经办人持支票或现金及支票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到指定的受委托银行窗口办理缴存手续 。
3.受委托银行收讫支票或现金后,将一联盖章后的支票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退给单位经办人 。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材料及办理流程】4.单位经办人持银行盖章的支票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及《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到出纳窗口,出纳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专用章,退单位留存 。
▌网上办理(仅供参考,具体还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一、单据产生:
1、打开单位汇补缴主界面;
2、点【产生缴存单】后打开单据产生界面;
3、【确定】后弹出登记对话框 , 显示出缴存年月、缴存金额、缴存人数;
4、点【产生缴存单】后,系统根据单位现有的正常状态职工产生对应月份的汇缴单据;
5、汇缴登记成功;
6、如果要继续产生下一个月份的汇缴单据,则先将【缴存登记】界面关闭,回到主界面,再次点【产生汇缴单】 。
注:单位有变更未确认的业务、职工缴存额不符合当年度参数要求的不允许汇缴 。
二、单据删除:
1、打开单位汇补缴主界面;
2、点【删除】后打开单据删除界面;
3、【确定】后弹出删除成功对话框;
4、如果要重新产生下一个月份的汇缴单据,回到主界面,再次点【产生汇缴单】 。
注:(1) 在产生缴费单据后发生过变更业务的不支持删除功能 。
(2) 单据必须按照所属年月由大到小的顺序删除 。
(3)柜台产生的缴存单据网厅不允许删除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