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 赠与 继承权的赠予与放弃


放弃继承 赠与 继承权的赠予与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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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其最后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 , 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 。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 。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 , 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 , 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 , 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 。
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它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继承法》第七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
4、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 , 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 。
遗产继承权不仅仅是自己可以声明放弃,其实在一些情况下也是有可能被依法剥夺的,这个时候相当于就是被动的放弃遗产继承权,那之后就无法再对该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的权利 。必然此时对继承人也就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 。
【放弃继承 赠与 继承权的赠予与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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