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审查人员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审查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审查人员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审查】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审查人员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审查

文章插图
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
2、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
3、行为人违法发放贷款的人是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 。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 。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国家金融及贷款管理制度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
综合上面所说的,违法发放贷款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且在进行立案的时候执法人员也会有一个审理的期限,只要案件越简单所设立的时间就会越短,所以,执法人员在进行审理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审查期,只有证据齐全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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