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三 )


5 。当事人享有*权利*质不一样:在不可抗力下,当事人享有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权利为构成权,只要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履行了附随义务,即可发生法律上*后果 , 无须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情势变更情形下*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不能自行决定,须申请**或仲裁机构决定 。
**示了肯定*立场 。主要表现为:
*1*“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案”及相应*最高**法函*1992*27号文 。最高**在*案中透过对情势变更原则适用要件之一*“显失公平”概念具体化,在*民法中首次确立了情势变更原则,同时也是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首次运用 。
*2*“1992年长春对外贸易公司诉长春市朝阳房地产开发公司案”*解决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