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诈骗罪怎么可以成立? 怎么样才算是诈骗罪名成立呢


一般诈骗罪怎么可以成立? 怎么样才算是诈骗罪名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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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诈骗罪怎么可以成立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 , 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 , 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
最后,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 。
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具体有哪些
1、客体要件
【一般诈骗罪怎么可以成立? 怎么样才算是诈骗罪名成立呢】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 , 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对象 , 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
2、客观要件
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 , 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 , 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 , 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 , 不是欺诈行为 。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 , 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 。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 。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 。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 才构成犯罪 。
3、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
诈骗他人的钱财是会让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一般只要诈骗的数额达到较大者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 此罪是属于数额犯,诈骗的数额越大所存在的刑期就会越重,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除了被判有期徒刑之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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