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起诉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家暴起诉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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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起诉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1、证人证言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 。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 , 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 , 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 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 , 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 。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
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 , 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 , 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
5、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 , 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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