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纠纷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文章插图

交通事故纠纷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文章插图
一、交通事故纠纷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二、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的,所有民事法律关系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
1.短期诉讼短期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为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交通事故纠纷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哪些】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2.长期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就为3-20年 。
诉讼时效为4年的是,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 。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
3.绝对时效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交通事故发生的 , 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伤亡情况,此时是需要进行赔偿处理的,但如果后期因其它原因导致再次进行起诉处理的,如旧伤复发或者未按照约定支付赔偿金等情况的,那么是可以通过起诉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