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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公积金?冻结(划扣)住房公积金的几种情况?通过什么方法执行?一起来看看 。
一、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公积金?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2)法院受理 。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4)向被动执行人发出执行通告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动执行人发出执行通告,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
(5)采取强制方法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方法: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方法 。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是否允许?
1、住房公积金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法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动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动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资料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动执行人的 ,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三、冻结(划扣)住房公积金的几种情况?
1、确定被动执行人以该项住房公积金服行公积金货款合同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对该项住房公积金暂不予冻结(扣划),但下列情形除外:
(1)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将清偿完毕,可在贷款期限届满后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冻结(扣划)
(2)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的还款余额 , 对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的还款余额部分,人民法院可以冻结(扣划)人民法院虽然对住房公积金暂不予冻结(扣划),但公积金中心应对人民法院要求冻结(扣划)的法律文书进行记载 。待冻结(扣划)的条件成立时 , 公积金中心应协助办理冻结(扣划)事项 。
2、被动执行人以其房屋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抵押担保的,人民法院对该抵押房屋强制执行时 , 不关系公积金中心的优先受偿权 。
3、人民法院对于被动执行人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下列情形,可以扣划其住房公积金:
(1)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4)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6)涉及住房消费类债权债务纠纷(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支付房租引起的债务纠纷);
(7)被动执行人死亡或则被宣告死亡,或者死亡(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系被动执行人的 。
【划扣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公积金?冻结公积金的几种情况?】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是允许的 。人民法院有权利在公民未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冻结、查封、扣押被动执行人的不动产等个人财产,具体参考有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