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衡算方程 环境保护税物料衡算法填哪个,物料衡算的依据

一、环境保护税监测计量实测浓度值是什么数
按月计算 , 平均值排放量=总量 , 取平均值 。实测浓度用于计算排放量 , 换算浓度是为了统一国标规定的工况而采用的一种折叠方法 。实际排放浓度是指实测浓度 。所以排放量要用实测浓度和标准干流量来计算 , 排污费也一样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济贸易部门应当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发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经济技术条件和排污者的承受能力 , 制定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 。扩展信息: (一)排污者正常使用国家强制检定并依法定期检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仪器 , 其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排污种类和数量的依据;(二)具备监测条件 ,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规定的监测方法监测数据;(3)不满足监测条件的 ,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规定的物料平衡方法计算的物料平衡数据 。(4)区级以上环境监测机构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 通过抽样计算饮食、娱乐、服务等第三产业小型排污者的数量 。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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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算环境保护税时 ,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环境保护税法草案以现行排污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下限 , 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1.4元;根据固体废物的不同种类 , 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根据超标噪音分贝数 , 税额从每月350元到11200元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根据本法规定 , 征收环境保护税 , 不征收排污费 。考虑到各地差异较大 , 草案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标准基础上提高应税污染物的适用税额 , 报同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 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数据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条例表明 , 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 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个人不属于纳税人 , 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结合现行排污收费制度的征收对象 ,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象是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等四类应税污染物 。具体应税污染物适用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目税额表》 《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 。来源:百度百科——环保税
三、环境保护税的计算方法
环境保护税率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污染当量具体适用税额 。污染当量数=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污染当量值按《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与污染物排放量相当的污染当量数确定;(2)应税水污染物按照与污染物排放量相当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排放量确定;(4)应税噪声按照超过的分贝数确定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包括税目、纳税单位、税额和备注 。排污费的纳税人是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应税污染物是指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建筑噪声、工业噪声和其他污染物 。其中 ,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 不征收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 不征收环境保护税 。《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减征、免征、退还和补缴 , 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 , 以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减征、免征、退税、补税以及其他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地方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税收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管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 , 支持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 按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 , 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和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纳税程序有关的信息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信息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信息保密 。纳税人有依法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就税务机关的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接受
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
五、环保税如何申报您好! 仅供参考  ,  祝事事顺利  ,  望采纳不胜感激!方法/步骤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分为A类申报表(以下简称A表)和B类申报表(以下简称B表) 。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3) , 包括1张主表和4张附表 , 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 。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 , 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2A表共有6张报表,由1张主表和5张附表组成,适用于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前三项规定的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即非“抽样测算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且按期申报环保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主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适用于纳税人按月汇总所有污染物的明细申报数据,得出本期应缴纳税款 。前4张附表是根据“水声、渣”四类污染物类型设计的报表模式,分别适用于纳税人分类按月计算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以及工业噪声的排放量 。第5张附表适用于享受减免税优惠纳税人的减免税明细计算申报 。纳税人在填写A表附表1(大气污染物适用及附表2(水污染物适用)时需要注意,《环境保护税法》第九条规定,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可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需要而增加 。因此,在纳税申报前,纳税人需要自行计算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从大到小前三项,以及每一排放口的应税一类水污染物前五项,其他类水污染物前三项的污染当量数,然后再填写 。主表是《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 , 用于纳税人对按月计算的明细数据进行季度汇总申报 。附表用于纳税人分类按月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需填报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 。附表1.1适用于对大气污染物按月明细计算排放量;附表1.2适用于对水污染物按月明细计算排放量;附表1.3适用于对固体废物按月明细计算排放量;附表1.4适用于对工业噪声按月明细计算排放量;附表1.5适用于享受减免税优惠纳税人的减免税明细计算申报 。3根据《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 。不过,在填写A表附表3(体废物适用)时,只涉及减除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及处置量,不涉及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将在附表5《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中体现 。还应注意的是,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是指在符合囯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贮存量和处置仍需缴纳环保税,不得作为报表中的减除项目填报;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同样要符合国务院有关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要求以及囯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4B表共1张报表,适用于除A类申报之外的其他纳税人 , 包括按次申报纳税人、适用《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的纳税人和采用抽样测算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同时存在采用《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前三项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且按期申报,又存在釆用抽样测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需在同一所属期内分别填报环保税申报表A表和B表 。另外,A表附表5《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中,先填写“污染当量数或综合利用量”,后填写“本期减免税额”;B表则直接填写“本期减免税额”,不再填写“污染当呈数或综合利用量” 。除按次申报外 , 纳税人应按月填写B类表 , 按季申报 。
六、环保税怎么算【物料衡算方程 环境保护税物料衡算法填哪个,物料衡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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