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预缴税款最新文件 外出税收管理证明哪里开,为什么要办理外出经营登记

一、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关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务总局公告〔2016〕10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1 。”一地一证”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 。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 。2.简化数据提交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办理《外管证》时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盖纳税人印章的首页复印件即可(实行实名纳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上述证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还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无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说明) 。3.立即处理 。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应即时开具《外管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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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一是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临时在其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税务登记证 。”其次,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程序的意见》(国税发〔2016〕106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完善《外管证》发行范围的界定 。在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跨省)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本规定开具《外管证》;纳税人在省级税务机关辖区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级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第四条规定:“不动产异地转让、出租,不适用与出境经营活动有关的税收管理规定 。”
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由国税局还是地税局开具?
你好,会计学校的李老师回答你的问题,一般都是地税 。欢迎我的昵称——向所有会计学校的老师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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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怎么开具发票
外出经营活动的税务管理凭证,在经营地预缴税款后,返回经营地开具发票 。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临时在其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外出经营预缴税款最新文件 外出税收管理证明哪里开,为什么要办理外出经营登记】五、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怎么申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前往其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具体应填写县市),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纳税人在其他县(市)销售货物时,《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到其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有效期最长为一年 。项目需要延期的,应当向原《证明》发证机关重新申请 。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生产经营场所前向经营场所税务机关申请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证明》。(3)货物售出的,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请验货 。纳税人携带的货物未在《证明》注明的地点销售,需要在其他地点销售的,必须经注明地点的税务机关审核,并在其持有的《证明》上重新批注 。如果是异地销售,税务机关没有注明审核回注地点的,
纳税人未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应及时办理,并按规定缴纳应纳税款 。在办理外管证时,他们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盖纳税人印章的首页复印件(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上述证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还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无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说明) 。根据《证明》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包括到其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但未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纳税人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第三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其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留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和货物 。扣押后,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退还扣押的商品和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扣押的商品、货物,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扩展信息《证明》第21条来自
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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