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费用扣除标准 哪些费用税前扣除标准,费用税前扣除标准

一、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标准有哪些?
【基本费用扣除标准 哪些费用税前扣除标准,费用税前扣除标准】还是那个答案 。1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 。2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3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 。4职工教育经费3354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 。5社会保险费3354符合规定的基本社会保险、财产保险、补充社会保险,可以据实扣除 。除其他6利息费用——外,视借款合同及贷款利率是否超过同期金融企业同类贷款利率,7贷款费用3354不需要资本化的贷款费用可直接扣除,否则分期扣除8业务招待费3354,为发生额的60%和当年营业收入的0.5%,以较低者为准,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354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 。对于超出部分,允许以后年度扣除10租赁费33,354,由经营租赁平均扣除,11劳动保护费33,354合理劳动保护费用由融资租赁分期扣除,12公益捐赠费用33,354据实扣除,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 。同时也要关注捐赠支出是否符合公益捐赠条件 。13资产损失33,354可以直接扣除,大额损失报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才能扣除 。14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扣除率也因行业不同而不同 。境外佣金支出允许扣除的还有其他项目:会员费、合理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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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2020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1 。业务招待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保险费 。工资和福利费 。捐款 。手续费和佣金 。企业间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1 。个税起征点2 。三险一金3 。专项附加扣除1 。子女教育:每个孩子每月可扣1000元,每年可扣12000元 。2.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月可抵扣400元,每年可抵扣4800元;职业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可抵扣3600元 。3.重疾医疗:个人自付医疗费用15000元以上的,自付额度每年不超过60000元 。4.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贷利息可以抵扣个税,每月抵扣1000元,每年抵扣12000元 。5.住房租金:如果在工作城市没有房产,可以扣除住房租金 。不同城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1000元、1200元 。6.赡养老人(1)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每年可扣除24000元 。(2)非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X,每年可扣除2000元/X*12 。x代表兄弟姐妹的数量 。四 。其他相关扣除的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纳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和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完成抵扣的,不结转下一年度抵扣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足年度利润总额12%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计算时
税法中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1 。福利费:超过工资总额14%的范围,不能税前扣除 。2.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2.5%的,不能税前扣除 。3.工会经费:超过工资总额2%的,不能税前扣除 。4.业务招待费:超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标准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不得在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下年纳税年度扣除 。6.企业发生的不合理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7.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8.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9.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10.企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取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允许扣除 。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挪作他用的,不能在税前扣除 。11.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 。12.企业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13.企业所得税法中提到的赞助费用,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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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费用哪些需要在税前扣除,哪些税后扣除一般扣除项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扩展资料在确认费用时,首先应当划分生产费用与非生产费用的界限 。生产费用是指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如生产产品所发生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等;非生产费用是指不属于生产费用的费用,如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不属于生产费用 。其次,应当分清生产费用与产品成本的界限 。生产费用与一定的期间相联系,而与生产的产品无关;产品成本与一定品种和数量的产品相联系,且不论发生在哪一期 。第三,应当分清生产费用与期间费用的界限 。生产费用应当计入产品成本,而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费用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外,也应当满足严格的条件,即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费用
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具体都有哪些?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包括以下几个:(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①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②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盈利组织;·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①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②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③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④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⑤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⑥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⑦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⑧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⑨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在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后,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⑩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3)准予扣除项目 。①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
六、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标准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更详细的标准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节 扣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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