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免税项目有哪些 哪些行业免征印花税,什么企业需要交印花税

一、什么情况下,企业没有印花税交?
有一些凭证是不交印花税的,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税务文件规定的 。请参考他们:1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下列情形免征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复印件或者抄本,免征印花税;(二)房产所有人将房产捐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的,图书免征印花税 。(3)无息和贴现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四)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村委会和农民个人书写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五)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和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2.根据有关税收文件规定,下列凭证和合同免征印花税: (一)军用物资运输 。附有军品运输订单或者使用军品运费专用结算凭证的,免征印花税 。(摘自国税发[1990]173号) (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救灾物资运输凭证所附运费结算凭证免征印花税 。(摘自国税发[1990]173号)(3)新建铁路工程监理线路运输 。新建铁路建设所需物资运输和工程监理线专用运输结算凭证使用免征印花税 。(摘自国税发[1990]173号) (四)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企业、科研单位与军队、武警部队、公安、国家安全部签订的研制供应军火武器(包括指挥、侦察、通信设备,下同)的合同,免征印花税;国防科工委所辖军工系统各单位为研制军火武器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摘自国税发[1990]200号) (五)房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属于居住居住的,暂免贴花 。(摘自国税地[1988]25号) (六)对企业集团中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实体之间自愿订立的,明确双方购销关系,用于供应和结算的合同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对企业集团内部实施计划中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摘自国税函〔2009〕9号)(七)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之间签订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摘自财税[2008]81号) (八)个人出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摘自财税[2008]137号)(九)与大学生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摘自财税[2006]100号) (十)个人出租或承租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摘自财税[2008]24号) (十一)免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印花税和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相关印花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项目建设廉租房,在商品房项目建设经济适用房 。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免交开发商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应缴纳的印花税 。(摘自财税[2008]24号)(12)房产所有人向学校捐赠房产成立的书证,免征印花税 。(摘自财税[2004]39号)

印花税免税项目有哪些 哪些行业免征印花税,什么企业需要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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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我们知道,印花税是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换中,对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设立和收取征收的一种税 。那么它的优惠政策有哪些呢?1.法定证书免税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复印件或者抄本;(二)财产所有人向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和学校捐赠财产的书面证明;(公益馈赠)(3)财政部批准的其他免税证明 。2.免税 。应纳税额不足一毛钱的,免征印花税 。3.特定凭证免税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村委会与农民个人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2)无息和贴现贷款合同;(三)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的合同 。(4)特定情况下的免税:(5)单证免税:对货物运输、仓储、财产保险、银行贷款等业务 。如果签了合同,发了文件,就只盖合同章;公开各种文件,不再贴花 。(六)企业兼并资金免税;(7)租赁合同免税(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征收印花税);(8)特殊情况下免税:纳税人已履行合同并盖章,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予补贴打印 。(九)保险合同免税:农林作物和畜牧业的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十)图书、报纸、期刊合同免税 。图书、报纸、期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凭证,免征印花税 。(11)外国运输企业免税 。对进口货物,外国运输企业持有的结算凭证免征印花税 。(十二)专用运费凭证免税:对军用物资、抢险救灾物资、新建铁路运输建设所需物资,使用工程管道专用运费结算凭证 。(13)领料单免税 。(14)同业拆借合同免税,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相互融通短期资金 。(15)贷款延期合同免税 。如果按照规定只规定了延期还款项目,可以暂不盖章 。(16)免税拨贷合同,财政部门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拨贷借款合同,暂不贴 。(17)合同和文件免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文件(合同),出版合同,不是印花税中列举税种的凭证 。(十八)国库业务账簿免税,由各级人民银行管理国库业务,委托各级各类专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 。(19)委托代理合同免税,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没有印花税 。(2
0)日拆性贷款合同免税,对人民银行向各商业银行提供的日拆性贷款(20天以内的贷款)所签订的合同或借据,暂免印花税(21)铁道企业特定凭证免税(22)电话和联网购货免税(23)股权转让免税 。编辑推荐>>2018初级会计金牌vip班 全网最高性价比 96%通过率!更多内容请点击:【会计行业百科知识大全】
三、如何规定小微企业免征印花税的范围小薇企业月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在30000元以下的免交增值税、营业税以及相应的城建及附加和印花税 。
印花税免税项目有哪些 哪些行业免征印花税,什么企业需要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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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些企业是不是不用交印花税【印花税免税项目有哪些 哪些行业免征印花税,什么企业需要交印花税】凡企业/单位都会涉及印花税:一 。印花税征税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 。二.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2] 征税范围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 。具体征税范围如下:1.经济合同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 。它们是:(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 。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
五、农业企业现在可以享受哪些免税政策?农业企业现在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增值税 。2、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3、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收入,免增值税 。4、对单位或个人将土地、水面等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生产所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免征增值税 。5、人工用材林是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可免征增值税 。6、.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为了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规定执行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所得税抵免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执行 。7、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确定 。8、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1)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2)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3)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 。此外,重点龙头企业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符合前三条的规定,可享受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9、对渔业企业的优惠政策:(1)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取得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渔业企业,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近海及内水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有农口远洋渔业企业和其他国有农口渔业企业从事渔业类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征免所得税 。(4)渔业企业兼营免税业务和征税业务的,必须将免税业务和征税业务分别核算 。划分不清的,一律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5)从事远洋、外海捕捞业务的内资渔业企业应将“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或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0、对国有农口企业的优惠政策(1)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农口企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从事上述各业的所得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边境贫困的国有农场、林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除上述政策外,国有农业企事业单位还可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如遇有优惠政策交叉的情况,在具体执行时,可选择适用其中一项最优惠的政策,不能两项或几项优惠政策累加执行 。(4)免税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必须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 。否则,应全额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11、对家禽行业的优惠政策(1)、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所取得的所得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 。(2)、对企业或个人由于禽类扑杀所取得的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12、个人所得税关于青苗补偿费暂免征收的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3、车船使用税(1)拖拉机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车船使用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征税 。(2)载重量不超过1吨(1吨或1吨以下)的渔船,可以免征车船使用税;超过1吨而在1.5吨以下的渔船,可按照非机动船1吨税额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 。为了避免与1吨免税渔船混淆,可在税票上注明实际载重量,以备查考14、印花税代购、代销“国务院市场调节粮”协议书免征印花税 。15、城镇土地使用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
六、印花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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