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减免需要备案么 耕地占用税哪些项目可以减免,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项目有哪些

一、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范围是什么
1.军事设施占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3.铁路线、公路线、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的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税额为每平方米2元 。4.农村居民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
【耕地占用税减免需要备案么 耕地占用税哪些项目可以减免,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项目有哪些】

耕地占用税减免需要备案么 耕地占用税哪些项目可以减免,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项目有哪些

文章插图
二、耕地占用税免税范围有哪些
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特定占地项目的免税范围 。包括: (一)军事设施用地;(二)铁路、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3)炸药库用地;(四)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用地;(五)殡仪馆、火葬场用地;(六)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但以发电、旅游为主的水利工程除外;(七)水库移民、灾民、难民安置用房占用土地;(8)农村居民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新建房屋占用耕地少于原宅基地 。
三、哪种情况免征耕地占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下列情况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军事设施占用的耕地;(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的耕地 。第九条铁路、公路、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的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率征税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第十条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的农村烈属、伤残军人、孤寡老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 。在规定的用地标准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数据扩大的军事设施免税按第八条第八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具体范围包括:(1)地面和地下军事指挥与作战工程;(二)军用机场、港口和码头;(三)营地、训练场、试验场;(4)军用洞穴和仓库;(五)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站和测量、导航、助航设备;(六)军用道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七)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其他设施 。第九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免税学校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具有学历的职业教育学校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教育学校 。学校营业用房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免税幼儿园的具体范围,仅限于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或者备案,专门用于儿童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十一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免税养老院,仅限于经批准的养老院内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的场所 。第十二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免税医院的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院中专门提供医疗服务的场所和配套设施 。医院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三条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铁路线路的具体范围,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两侧按规定预留的土地 。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四条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公路路线的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属于农村公路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 。城镇专用道路和机动车道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五条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机场跑道、停机坪减税,仅限于经批准的民用机场专门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滑行和停放的场所 。第十六条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减免税港口的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的港口中船舶可以进出、停靠,旅客可以上下车,货物可以装卸的场所 。第十七条《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减税渠道仅限于
第十九条《条例》第十条所称农村烈士家属,包括农村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十条《条例》第十条所称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的农村低保标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耕地占用税减免需要备案么 耕地占用税哪些项目可以减免,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项目有哪些

文章插图
四、哪些情况下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
下列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部队军事设施用地;(二)铁路、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3)炸药库用地;(四)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用地 。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的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伤残军人、鳏夫和生活困难的农民,在规定的用地标准内新建房屋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
,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给予减税或免税 。
五、耕地占用税有哪些税收优惠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
六、问:哪些情形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八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八条的规定,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包括:(一)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三)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四)军用洞库、仓库;(五)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六)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七)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第九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 。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幼儿园,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 。第十一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养老院,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医院,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 。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

    推荐阅读